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推荐不超过1家机构,没有符合条件机构的省份可以不推荐。请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书(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三份)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命名。
三、工作要求
申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机构应当如实填写申报书。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择优推荐。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的,将不予命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诗文 窦幽璇
电 话:010-68979585/9582
邮 箱:bzzlfg@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
邮 编:100834
附件: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申报书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5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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